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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20260703星期五
詩篇145篇8~14節
8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
9耶和華善待萬有,他的憐憫覆庇他一切所造的。
10耶和華啊,你一切所造的都要稱謝你,你的聖民也要稱頌你。
11他們要傳講你國度的榮耀,談論你的大能,
12好讓世人知道你大能的作為和你國度威嚴的榮耀。
13你的國是永遠的國!你執掌的權柄存到萬代!耶和華一切的話信實可靠,他一切的作為都有慈愛。
14耶和華扶起所有跌倒的,扶起所有被壓下的。
「耶和華扶起所有跌倒的,扶起所有被壓下的。」詩人在前面幾節頌讚上帝的國度何等榮耀、權能何等浩大,話鋒卻不停在高處,最後是俯身到跌倒者、被壓垮者身上。上帝的偉大,恰恰顯在他肯彎下身來,扶起那站不住、直不起身的人。權能與溫柔,在上帝身上並不衝突。
撒迦利亞書2章6~13節
6耶和華說:「來,來!你們要從北方之地逃回;因我曾把你們分散到天的四方。這是耶和華說的。」7來!住巴比倫的錫安百姓啊,逃吧!8萬軍之耶和華在顯出榮耀之後,差遣我到擄掠你們的列國那裏,他如此說:「碰你們的就是碰他自己眼中的瞳人。9看哪,我要揮手攻擊他們,他們就必作自己奴僕的擄物。」你們就知道萬軍之耶和華差遣了我。10耶和華說:「錫安哪,應當歡樂歌唱,因為,看哪,我要來,要住在你中間。11在那日,必有許多國家歸附耶和華,作我的子民。我要住在你中間。」你就知道萬軍之耶和華差遣我到你那裏去。12耶和華必收回猶大,作為他聖地的產業,他必再度揀選耶路撒冷。13凡血肉之軀都當在耶和華面前靜默無聲,因為他從他的聖所奮起了。
先知呼喚仍留在巴比倫的百姓快快逃回,因為上帝要來與他們同住。中間有一句極富重量的話:凡觸犯上帝子民的,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瞳人是人身上最敏感、最須護衛的部位,上帝用這比喻表明,傷害祂的百姓,等於刺中祂最痛之處,祂必追討。
羅馬書7章7~20節
7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但是,若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若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8然而,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使各樣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9以前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是誡命來到,罪活起來,10我就死了。那本該叫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11因為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誘惑我,並且藉著誡命殺了我。12這樣看來,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善的。13那麼,那善的是叫我死嗎?絕對不是!叫我死的是罪。罪藉著那善的叫我死,為要顯出這真是罪,以致罪藉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我們原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15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反而去做。16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得承認律法是善的。17事實上,這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18我也知道,住在我裏面的,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19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20如果我去做我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
保羅追問律法是罪嗎?他斷然否認,卻承認一件弔詭的事——若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他竟不知何為貪心;罪反倒趁著誡命,在他裡面發動了各樣的貪念。這樣看來,律法本是好的,卻像一面鏡子,照出人裡面的罪、甚至激起罪性的反撲。他坦白那人所共感的掙扎:「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問題不在律法,而在住在人裡面的罪。
這幾段經文如何預備我們進入主日:
這三段經課把人的軟弱與上帝的扶持並列:詩篇說上主親自扶起凡跌倒、被壓下的人,撒迦利亞應許上帝要回來與百姓同住、護衛他們如同眼中瞳人,保羅則誠實剖開那「立志為善卻行不出來」的無力。人越是認清自己扶不住自己,就越明白非倚靠上帝不可。主日,那位溫柔的主要向這些擔重擔、使不上力的人發出邀請——到我這裡來,我要使你們得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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