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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主日信息】為復活作證-20240331
救主復活主日
第一經課:使徒行傳10: 34-43
詩篇經課:詩篇118: 1-2, 14-24
第二經課:哥林多前書15: 1-11
福音經課:馬可福音16: 1-8
「耶穌基督復活了!」今天是記念我們的救主復活的日子。相信許多弟兄姊妹都知道,猶太人領受上帝的誡命,在七天的最後一天──也就是安息日那天休息,放下手邊的工作,專心聆聽上主的話語。
然而,雖然初代教會大部分的基督徒都是猶太人,但他們卻不在安息日聚集,反而選在七日的第一日作為主的日子。原因無他,因為耶穌基督就是在這一天復活並向門徒顯現。
也就是說,打從基督教會一開始,「在主日早上一起聚會的那群人」,就成了耶穌門徒一個非常重要的外在記號。到了今天也還是如此,如果我們身邊的親朋好友同事鄰居,知道我們在週日的早上固定會前往教堂,那他們就會很自然地認定我們是基督徒。
確實,我們之所以在主日早上前往教堂參與崇拜,是為了要記念在這天為我們捨身流血,但卻榮耀復活的耶穌基督。然後呢?好像就沒有然後了!
許多時候,我們就好像今天馬可福音中三個婦人一樣,面對自己人生從未經歷,更是完全超越人類經驗與理性的事,除了驚訝與害怕之外,什麼事也做不出來。當然,現在的我們對耶穌的復活並沒有感到懼怕,但我想要說的是,我們卻對向人傳講耶穌復活感到擔憂與不自在,彷彿說出來會被他人視為迷信一樣。
面對他人的詢問,我們寧可回答:「我要去教堂聚會,參加崇拜。」勝過於:「我要去教堂和所有基督徒一同慶祝耶穌基督的復活,那是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明明後者才是最重要的理由,我們往往難以啟齒,只避重就輕說了一些不會被人輕視的理由。
看看彼得是怎麼說的,在今天使徒行傳的經文中,他清楚地說出當耶穌基督復活後,顯現給上帝預先所揀選為基督復活作見證的人看,並且要這些見證人傳道給眾人,證明耶穌基督是上帝所立定,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審判者。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常說,自己是蒙上帝揀選的罪人,這話並不是表明我們自己的地位高人一等;相對的,蒙揀選意味著受差遣,要成為復活的主耶穌基督的見證人。
所以,回到今天馬可福音的經文,雖然三個婦女又發抖又驚訝,什麼也沒有告訴人,因為他們害怕;然而,耶穌基督復活的好消息終究還是被傳開了。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想要說的是,當要告訴他人耶穌基督已經復活時,害怕、擔心、憂慮是正常的,這一點也不可恥,但這也只是暫時的而已。遲早有一天,我們也會像三個婦女一樣,勇敢地把他們看見聽見的事說出來,讓人知道耶穌基督復活的好消息。
這也是為什麼,教會特別重視並安排連續四天的崇拜。在設立聖餐日崇拜中,我們聽到了耶穌告訴我們的赦罪恩典;在受難日崇拜中,我們聽見了耶穌的犧牲帶給我們得救的盼望;在昨天晚上的復活節大守夜崇拜中,我們聽見了復活的主告訴我們自己已經是天父上帝的兒女。
親愛的弟兄姊妹,請聽聽這福音,它能除去我們的軟弱、緊張、害怕與擔憂,讓我們能告訴世人這獨一無二的福音:「耶穌基督復活了!祂真的復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