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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主日信息】生之愛-20210509
復活期第六主日
第一經課:使徒行傳10: 44- 48
啟應經課:詩篇98: 1-9
第二經課:約翰一書5: 1-6
福音經課:約翰福音15: 9-17
很快的,我們已經來到復活期的第六主日,整個復活期也逐漸進入尾聲;但除此之外,大家也都知道,今天同時也是一年一度的母親節,因此,我決定用「生之愛」這個證道題目,帶領大家一起思考關於上帝生我們的愛,以及母親生我們的愛。
今天約翰福音的經文承接上週1~8節的經文,在耶穌是真葡萄樹的自我啟示後,我們知道自己是枝子,而且是必須連結於葡萄樹,才能夠結果子的枝子。那麼,我們會問的下一個問題就是,連結葡萄樹所結出的果子指的是什麼?
我們可以從聖經中找到各式各樣的答案,有聖靈的果子,有傳福音所結的果子,有智慧的果子,但我認為在這段經文中,約翰要說的就是「彼此相愛」的果子。
從第九節開始約翰就一直談論彼此相愛的主題:「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接下來第十節:「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會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
耶穌的命令是什麼呢?第十二節:「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是我的命令。」最後,耶穌在第十六節也有命令:「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派你們去結果子,讓你們的果子得以長存,好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會賜給你們。」我們可以這麼說,彼此相愛的命令,其實就是派我們去結果子的命令。
我想我們大部分的基督徒都知道,也都能夠明白自己的弱點,就是即便彼此相愛是耶穌的命令,也是祂吩咐我們要結出的果子,但我們並不常做到,甚至所行的恰好相反。當耶穌命令我們要彼此相愛時,我們想到的卻是某某弟兄姊妹得罪我,因此我們不願愛人,也不願被人所愛。
我認為這與現代人對「愛」的理解有非常大的關係,我們談論愛,往往看重的是感覺,忽略了事實。說得更清楚一點,我們仰賴感覺去確認愛是否存在。不論是男女之間的愛、親人之間的愛或朋友之間的愛,如果沒有那種感覺,就代表我們不再愛對方了。
結果,當耶穌命令我們彼此相愛時,我們倚靠的還是這種感覺,只要感覺不對或消失,就算耶穌命令我們,我們也不願意遵守。但耶穌的命令並非我們用感覺來遵守,而是必須要根基於事實,這個事實是什麼呢?就是我們上個主日分享的,也是這個命令的基礎,就是我們與耶穌基督是有關係的: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
更進一步來說,枝子能夠結出果子,靠的也不是感覺,而是事實,就是它與葡萄樹連結在一起的事實。而基督徒也是如此,若我們要遵行耶穌的命令彼此相愛,靠著也不是愛的感覺,而是與基督連結的事實。這個事實,在今天約翰一書的經文中說的更清楚。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生的;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生的。」這個真實的關係是,我們這些相信耶穌的人,都是從上帝生的。是的,如同父母親之於孩子,也如同葡萄樹之於枝子,這關係是鐵一般的事實。
在這裡我要花多一點的時間解釋。在聖經當中,最常用來描述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的,莫過於夫妻的關係。在舊約聖經中,雅歌、何西阿書,都是如此。更不用說新約,耶穌自己常用嫁娶的關係來比喻天國,保羅書信更是經常提到丈夫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一樣。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亦教導我們新婦要預備好自己,等候新郎的到來。
對大部分的人來說,夫妻關係自然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人際關係,它是上帝吩咐的(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它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它雖然沒有血緣的關係,卻憑著雙方的誓約與委身持守到底。從夫妻關係的特點來看,我們大概能夠了解上帝與我們之間的關係是怎麼一回事。
然而,用夫妻關係來比喻上帝與我們的關係會產生一個比喻失焦的問題,就是身為罪人的我們,經常輕忽夫妻關係的重要性,甚至破壞或取消這層關係。比喻本身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我們,我們並不認為夫妻關係是堅不可催、牢不可破的。
事實上,除了夫妻關係之外,聖經也用另一種人際關係來比擬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那就是親子。特別是在今天的約翰一書的經文中,約翰強調我們這些相信耶穌的人,都是上帝生的。
我認為這樣的說法正好補足了我們對神人關係的理解。因為親子關係是我們人類社會中,唯一一個完全根據事實而存在的關係。順便分享一個法律小常識,我們偶爾會聽到父母對孩子的行為非常氣憤與不諒解,因而說出要登報斷絕親子關係,但這樣的聲明是完全無效的,因為這關係無法說斷就斷。
即便告上法院請法官判決,最多就是免除扶養與照顧的義務,雙方可能老死不相往來,但親子關係卻仍然存在。我要強調的重點是,親子關係的根源,就是在於「生」這個字所帶出的事實。因為父母親生下孩子,這親子關係就永遠存在。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是母親節,當然,我們都知道,母親絕對不是只有生小孩時經歷痛苦與煎熬而已,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母親付出的愛與犧牲絕對不亞於懷胎十月。但我的重點還是回到「生」這個字,因為它是親子關係的起點。
當看著剛出生的嬰孩時,母親知道,這孩子將永遠與她的生命有關係,就算孩子長大成人,結婚成家了,這個關係從未斷絕,也不能斷絕,這就是從生產而來的永恆關係。
因此,當約翰用親子關係來描述上帝與我們之間的關係時,他要強調的重點就是這無法抹滅與破壞的事實。因為有了這個事實,使得耶穌給我們的彼此相愛的命令,與因著感覺而去愛人的行動有著天壤之別。
一開始我就提到,當我們談論愛,往往看重的是感覺,忽略了事實。但聖經的教導要我們把這樣的觀念扭轉過來,當我們領受耶穌彼此相愛的命令時,應該要看重事實,過於我們自己的感覺。這事實就是,上帝藉著聖靈生了我們,我們都是蒙祂所愛的兒女。
約翰說:「我們若愛上帝,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上帝的兒女。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讀這段經文時,請大家把「若」這個字拿掉,因為原文並沒有這個字,這些教導並不是條件:「若我們……,上帝就……」,約翰所說的都是事實的陳述:上帝生了我們,祂愛我們,我們也愛祂,並且遵守祂的命令去彼此相愛,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所以能夠勝過這世界。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信息的重點是,這世界上有一種信心,叫做相信耶穌的信心。這世上有一種關係,叫做上帝生了我們這些相信耶穌的人,使我們與祂有了永恆不變的親子關係。
同樣的,這世上有一種愛,叫做根基於事實的愛,不是憑著感受,自我的想法,所以,無論環境如何變化,無論所愛人之如何討厭,因為出於事實,所以我們必須去愛。求主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