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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7 【主日信息】信心與責任-20191006

聖靈降臨後第十七主日

第一經課:哈巴谷書1:1-4,2:1-4
啟應經課:詩篇37: 1-9
第二經課:提摩太後書1: 1-14
福音經課:路加福音17: 5-10

今天的福音經課有兩個主軸,第一個是在5~6節中的「信心」,而第二個則是在7~10節的「責任」。在我們的信仰中,這兩個概念雖然都不陌生,但卻好像沒有什麼共通點。

舉例來說,當我們強調信心的重要性時,我們想到的是上主的信實與大能,我們在意的是祂的應許成就在我們身上,我們考量的是祂的作為。相反的,當我們強調責任的重要性時,我們想到的是自己應盡的本分,是自己的言行舉止是否與得救的恩相稱;是身為一個基督徒,我是否有活出上帝的旨意。

因此,當信心與責任這兩個概念同時出現在一段經文中的時候,我們不得不去思考,究竟我們素來所以為的信心與責任,真的與耶穌口中的信心與責任是一樣的嗎?透過這段經文,耶穌到底要教導門徒什麼道理呢?

我們還是先從共通點出發,唯一可以說的上是共通點的,大概就是耶穌對門徒的態度是非常嚴厲的。首先,5~6節中的記載是:「使徒對主說:『請加增我們的信心。』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連根拔起,栽在海裏』,它也會聽從你們。』」

說真的,這個要求對大多數基督徒而言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在我們的信仰經驗中,只有非常非常少數的人能夠如此做到,而且大部分都是聖經人物,而不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能夠接觸到的人。但耶穌在這段經文中卻直接挑戰我們,即便是最小的信心,如同芥菜種子一樣渺小,都可以吩咐桑樹連根拔起,栽在海裡。

也正因為如此,我們看到這段經文的第一個反應並不是找一棵桑樹,或者簡單一點,找一株小樹苗來試試看。不!通常我們會開始反省自己,然後做出我們自己的信心比芥菜種子還要更小的結論,然後再回到第5節中使徒向耶穌的請求說:「請加增我們的信心。」

等等,這樣的解經是有問題的!就是因為使徒先祈求耶穌加增他們的信心,耶穌才會說出這麼嚴厲的教導,那麼結論就不應該是使徒的信心不足,而是使徒誤解了信心。

「什麼是信心?」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稍微往前,看看路加福音17章1~4節的經文。我讀一次給大家聽:「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人若把這些小子中的一個絆倒的,還不如把磨石拴在他的頸項上,丟在海裏。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頭,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非常明顯的,門徒面對耶穌一天饒恕他人七次的教導感到十分為難,他們雖然沒有直接向耶穌抗議,但卻把問題推回到耶穌身上。「請加增我們的信心。」這句話背後的意思其實是,耶穌你要我們一天饒恕得罪我們的人七次,並不是我們不願意做,而是因為你沒有把信心賜給我們,我們都是小信的人,無法完成這個艱鉅的任務,只有擁有大信心的人才做的到。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這不就是我們在無法實踐耶穌教導時的心聲嗎?雖然我們不致於把沒有信心怪罪到耶穌身上,但當我們看見那些真的可以一天饒恕他人七次的基督徒時,就如同我們看見可以吩咐桑樹連根拔起栽在海裡的基督徒一樣,我們讚嘆對方有極大的信心,然後懊悔自己的信心不足、軟弱。

在這樣的景況下,漸漸地,沒有信心變成了不遵行耶穌命令的藉口。為什麼我不能每天讀經禱告,因為沒有信心!為什麼我看到需要的人卻不願意幫助他,因為沒有信心!為什麼我在意自己的感受過於耶穌的教導,因為沒有信心!為什麼我的生命沒有改變,因為沒有信心!為什麼我心中仍然充滿憤怒嫉妒,因為沒有信心!為什麼我不能撇下一切跟隨基督,因為沒有信心!

讓我們回到今天福音經課的第二段,耶穌其實要告訴跟隨他的門徒,他們錯了,真正的問題並不是在於有沒有信心,而是在於有沒有責任。所以,祂說了這個比喻:「你們當中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裏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他豈不對僕人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要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該做的。』」

剛剛我們說到,這兩個段落的共通點就是嚴厲的教導。我們可以想像這個主人雖然擁有僕人,卻不是擁有許多僕人,所以一個僕人要當兩三個用,除了在外面耕地放羊,回到主人家中還要掃地洗衣煮飯,忙個半死、餓的要死。等做完主人吩咐一切的事情後,才可以吃飯,而主人也絕對不會對他說聲謝謝,因為這是僕人應當做的。

如果經文的前半段是耶穌責備門徒不應當把所有的問題都歸咎於沒有信心,那麼,經文的後半段就是耶穌讓門徒知道,一件事情沒有完成,往往不是因為沒有信心,而是因為沒有去做。所以,這是一個關於我們能不能夠遵行耶穌命令的比喻,門徒以為自己不能饒恕是缺乏信心,但耶穌卻告訴他們不能饒恕是因為不去饒恕。

從九月第二個主日(聖靈降臨後第十三主日)起,我們從路加福音十四章25節開始到今天十七章10節為止,已經陸陸續續聽到耶穌對於門徒的教導:他要我們愛他勝過愛自己的親朋好友,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並且要我們背起十字架跟隨祂。祂要我們接納罪人,如同父親接納小兒子一樣。祂要我們不要效法今世之子成為精明的人,而是要成為光明之子,忠心地事奉祂。祂要我們看重最卑微渺小的拉撒路,而不是富有的財主。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前面連續四個禮拜的教導,我們記得多少?忘掉多少?又真正去做的多少?我們會不會與門徒一樣,認為這些教導過於困難,以至於要信心的偉人才能做到?

不!不是的,根據今天的福音經文來看,我們無法完成某一件事情或實踐某一個教導只有兩種可能:第一,上主沒有把完成事情的能力或資源賜給我們;第二,我們沒有去做!而且,通常是第二種情況居多。

因此,回到一開頭的話題,雖然今天這段經文分別談論信心與責任,但這並不是兩個不相干或衝突的概念。相反的,上主所賜下的信心一直以來都是最大的前提,當耶穌以如此嚴厲的教導要求門徒時,並不是因為這麼做才能夠蒙上主喜悅;而是因為祂已經賜給我們夠用的恩典與能力來完成所吩咐我們的事。

所以,最終我們還是要回到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福音,雖然這段經文有著非常嚴厲的教導,但我們也不能忘記在這教導背後的大前提。在比喻中,僕人盡忠職守地耕地、放羊、預備飲食、伺候主人,除了他們願意遵行主人的吩咐之外,更是因為主人給他們足夠的資源,使他們得以完成所託付的使命。

最後,簡單地來說,套句Nike非常著名的標語:「Just Do It !」對身為耶穌門徒的我們而言,去做就對了,無論在主日崇拜或個人讀經靈修中,我們聽到了什麼教導,去做就對了,因為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