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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主日信息】門徒的標誌:生與死-20200621
聖靈降臨後第三主日
第一經課:耶利米書20: 7-13
啟應經課:詩篇69: 7-10, 16-18
第二經課:羅馬書6: 1b-11
福音經課:馬太福音10: 24-39
剛剛我們聽到的經文,特別是羅馬書與馬太福音中都提到了生與死,一般來說,我們大多把生與死視為兩種不同的生命狀況,而且是可以選擇的。當然,一個人選擇生命,就會避免死亡;若一個人選擇死亡,就失去生命。
但我今天不打算從這個方向來談生與死,為了要讓大家比較容易進入今天的主題,我們從一句從小我們就學過的成語開始談起:「死有重於泰山,輕於鴻毛。」這句話出自史記的作者司馬遷寫給他的朋友任少卿的一封信,當中提到「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
對於這句話,大多數人的理解是,人的死亡有兩種狀況,一種是死得非常有價值,比泰山還要重要;另一種則是死得非常沒有價值,比鳥類的羽毛還要輕微。教育部頒佈的成語典也是如此解釋。
如果單獨就這一句,這樣的解釋其實沒什麼問題。但如果把司馬遷的遭遇與他在信中要表達忍辱偷生的觀念來看,這解釋其實大有問題。對司馬遷而言,活著其實是極大的羞辱,身為讀書人,寧死也不願受辱;但為了收集天下的歷史傳聞並編撰成書,只好苟延殘喘地活著。
因此,司馬遷並不是說自己在死得有價值與死得沒有價值中做出選擇,而是要述說自己對死亡的看法。這麼看來,「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這句話原本的意思應該是,每個人都會死,但有的人把死看得比泰山還要重要,所以捨不得赴死;而有些人把死亡看得比鴻毛還輕,所以能從容赴死。
也就是說「死有重於泰山,輕於鴻毛。」這句話要告訴我們的,並不是對兩種死亡的價值做出判斷,而是談論人面對死亡的兩種態度:有的人怕死,所以認為自己千萬不能死,把死亡看得比天還要重要;但有些人則相反,如果找到了生命的意義與價值,這等人會義無反顧,把死亡看得比鴻毛還要輕。
今天並不是上歷史課或國文課,但司馬遷這句流傳千古的話的確提醒我們,我們真正要選擇的並不是怎麼死,而是怎麼看待死。前者是上帝決定了,我們無從選擇,但我們能夠好好地思想,死亡對我究竟有什麼意義。就讓我們來看看今天的經文怎麼說。
首先是馬太福音的經文段落,我記得三年前的今天,是王長老在這裡證道,他以電影「沉默」讓我們明白,作耶穌的門徒是要付代價的,而且往往是付上衝突,甚至死亡的代價。
耶穌明確地告訴門徒,他們會被殺害,即便沒有,也會與自己的最愛的家人彼此對立仇視。前天我們社青團契剛好查經查到這段經文,最後我們小組長問大家,怎麼都不會覺得奇怪,耶穌來不是要帶給我們平安嗎?怎麼成為耶穌的門徒卻會帶來紛爭與對立呢?
我們其他人幾乎一致地認為,這沒有什麼奇怪,價值觀不同本來就會發生衝突。是的,這正是今天證道的重點:身為耶穌的門徒,我們的價值觀到底是什麼?最重要的核心價值又是什麼?
在24~33節中,耶穌提到兩種死亡,一種是身體的死,另一種則是靈魂的死。很明顯地,耶穌認為第一種死輕如鴻毛,沒有什麼重要的,即便死了也沒有關係。因此,他要門徒不要害怕這些只能殺死他們身體的人。
而第二種死則重要多了,因為如果身體與靈魂都死在地獄裡,那就是永遠的死亡。因此,就算要怕死,也是要害怕這一種靈魂的死。然而,耶穌也強調,我們其實不用懼怕這種死,因為我們的生命比麻雀貴重多了,我們在天上的父會保守我們免於第二種的死。
在34~36節中接著提到,即便耶穌的門徒不用馬上面對死亡,卻仍然免不了衝突與對立,特別是與自己最親近的家人。這也是與我們看什麼為泰山,看什麼為鴻毛有絕對的關係。
對某些人來說,家庭的和諧比任何事都還要來得重要,只要一家人能同住在一個屋簷下,沒有糾紛,不要吵架,就是好的。而耶穌要挑戰我們的就是這種價值觀,我要特別強調,並不是家庭不重要,而是還有比家庭更重要的。
因此,耶穌直接了當地說出答案:「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這最重要的,就是成為耶穌的門徒。
在「成為耶穌的門徒」這座泰山面前,其他的人事物:我們的家人、我們的生死,都只不過是鴻毛而已。雖然我們常常說信仰就是把耶穌擺在首位,接下來才是家庭、生命、事業、財富等等,但如果我們真的只把「成為耶穌的門徒」視為最重要的,而忽略我們的家庭與生命,也還是很奇怪。如此一來,信耶穌與信異端邪教好像也差不多。
經文還沒結束,耶穌在最後補上了一句:「得著性命的,要喪失性命;為我喪失性命的,要得著性命。」這句話按照字面解釋不難理解,但前文才提到成為基督的門徒才是要緊的,將生命看為鴻毛也沒有關係,怎麼結論又要我們看重並得著生命呢?
我認為要這樣解釋才合理:生命、家人,這些在我們眼中原本是重要的,雖然如今因著基督成為首位的緣故而退居後位,但耶穌並沒有貶低它們的重要性,反而安慰我們,若我們為了基督喪失生命,必得著生命。同樣的道理,若我們為了基督喪失自己的家人,反而才能夠得著這些家人。
但為什麼這違反邏輯與理性的事會成就呢?我想答案就在今天羅馬書的經文之中。事實上,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所說的也是超乎我們所能理解的,就算已經當了這麼多年的基督徒,我們仍然不知道我們如何藉著洗禮歸入耶穌的死,與祂一同埋葬。我們也不清楚為什麼基督從死裡復活,所以我們也將經歷與祂一樣的復活。
但我認為更重要的事,就算我們不清楚、不知道、不曉得,這些事卻真實地發生在每一個基督徒身上。我並不是說當成為耶穌的門徒後,我們就會越來越好,變成有品格的人,做很多好事;而是價值觀的選項多了一樣,就是耶穌。
若我們按著馬太福音所說的,把成為耶穌的門徒看為是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時,我們很自然地會跟隨耶穌的腳步,走耶穌曾經走過的道路。而耶穌在這世上的道路是什麼呢?不就是生與死嗎?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證道的主題是「門徒的標誌:生與死」,我要強調的重點是,生與死是耶穌曾經經歷的,因此我們這些跟隨他的人也必要經歷。同樣的,被世人遺棄、不被家人所體諒,甚至發生衝突,被殺害,這些也都是基督經歷的,我們這些學生不能高過老師,祂的遭遇,我們都要遭遇。
但這麼說並不是要把大家嚇走,好像跟隨耶穌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剛好相反,別忘了,耶穌死後三天復活,並且脫離罪惡與死亡的轄制;這麼說來,我們亦能領受這些恩典,得著上主所賜的生命。
回到一開頭的「死有重於泰山,輕於鴻毛」這句話,我們真正面對的並不是要怎麼死得有價值,因為按照耶穌所說的,門徒並沒有權力選擇自己要怎麼死。
今天的經文、信息與主題要強調的是,重點在於我們在面對許多價值觀的衝突與掙扎時,哪一個對我們才是真正的泰山,是最重要的。一旦認定了泰山,其他的就會是鴻毛,是我們能夠放心捨棄的。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自從我們受洗成為基督徒後,我們便多了一個價值觀的選項:「成為耶穌的門徒」。現在我要問你,這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嗎?還是它比較像鴻毛一樣,當有其他更重要的人事物存在時,我們就把當耶穌的門徒這件事拋在腦後呢?
最後,我要再強調一次,門徒的標誌就是生與死,但不是我們自己的生與死,而是耶穌基督的生與死。祂為我們而生,也為我們而死,為的就是呼召我們成為祂的門徒,走向那美好的新天地,就是那與上主同在,美得無比的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