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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主日信息】被引導的自由-20220626

聖靈降臨後第三主日

第一經課:列王紀上19: 15-16, 19-21

啟應經課:詩篇16: 1-11

第二經課:加拉太書5: 1, 13-25

福音經課:路加福音9: 51-62

我們擁有自由嗎?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回答,身為一個民主國家的國民,我們絕對可以說,我們是自由的。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利益或生命安全,我們可以做任何想要做的事,當然也可以拒絕做任何我們不想做的事,這是一般大多數的人對自由的理解。

同時,我們也都知道,這樣的自由並不是毫無限制的自由。在大部分的民主國家中,自由的前提是,不能損害他人的利益或生命安全。因此,我們擁有言論自由,但不能用來毀謗他人;我們擁有居住自由,但不能住在有危險的土石流警戒區。

另一方面來說,在今天加拉太書的經文中,保羅提到基督徒除了公民所擁有的自由之外,另外也擁有從耶穌基督而來自由。這是什麼樣的自由呢?根據聖經的教導,這是指著我們不再受到律法、罪惡、死亡與邪惡權勢轄制的自由。

我想簡單說明後三者,也就是脫離罪惡、死亡與邪惡權勢的自由,然後將重點擺在不受律法轄制的自由。有一點要事先說明,所謂脫離某種事的自由,指的並不是不再接觸或觸犯這些事物。

成癮症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一個人已經毒品成癮時,他就失去了不受毒品控制的自由。然而,當他成功戒斷毒品、重獲自由之後,並不代表他從此就不會再碰觸毒品。

同樣的,當一個人擁有脫離死亡、罪惡與邪惡權勢的自由時,這意味著他可以擺脫這些威脅,但仍然有可能會再次落入死亡、罪惡與邪惡權勢的陰霾之中。

然而,提到不受律法綑綁與轄制的自由,我們腦中第一個念頭往往就是,我擁有可以不用遵守律法的自由;今天,我可以選擇遵守律法,也可以選擇不遵守律法,全看我個人的喜好與心情。這的是這樣嗎?這封寫給加拉太人的書信,其實就是要駁斥這種想法。

在5章13~14節中,保羅直接指出,蒙召能使我們得著自由,但我們卻不可以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也就是說,基督徒因著耶穌而得到的自由,並不是無拘無束,什麼都可以做的自由;相反的,這樣的自由是有前提與限制的。

接下來的幾節經文,保羅在肉體的情慾和聖靈的果子,這兩個截然不同的狀況來告訴我們,基督徒的自由到底是什麼?當一個人順服肉體的情慾時,他所結出的果子就是淫亂、污穢、放蕩、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紛爭、忌恨、憤怒、自私、分派、結黨、嫉妒、醉酒、荒宴。

根據保羅列舉的這些思想或行為,我們要稍作解釋,所謂的情慾並不是單指關乎色情的事,而更多要強調的是人因著自己想要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做出傷害自己或他人的事。簡單來說,若一個人順服肉體的情慾,那代表這人經常以自我為中心,不顧他人的感受與想法,只做自己喜歡的事。

聽起來很耳熟不是嗎?這就是我們經常在新聞媒體或網路社群中所看到,許多人倫悲劇或兇殺案件就是因此而產生。這些人高舉著自由的旗子,強調自己可以自己喜歡的事,沒有任何能可以攔阻,結果就是,一件又一件令人遺憾又心碎的事在我們身邊發生。

更嚴重的是,我們基督徒有時也會落入到這樣的狀況而不自知,看看今天福音經文的記載就知道了。首先是兩個門徒,雅各和約翰,他們因著耶穌被撒瑪利亞村莊的人拒絕而生氣,詢問耶穌是否要從天將下火燒滅他們。

談到自由,雅各與約翰的確有權利這麼說,甚至有權利這麼做(不論是否能夠做到),但按照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所說的,門徒這時不過就是順服肉體的情慾,因著仇恨與憤怒而濫用自由。關於強調自由的故事還沒結束,接下來跟隨耶穌的門徒一個接一個提出了他們自由的要求。

第一個門徒很清楚地表達自己願意跟隨耶穌,但耶穌卻回應他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言下之意是,門徒以為能夠自由地選擇跟隨耶穌,但耶穌卻要他放棄這樣的自由,因為真正的門徒,連選擇的權利都沒有。

第二個門徒繼續強調自己應該有自由,回去埋葬自己的父親;然而,耶穌毫不留情地回應:「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講上帝的國。」耶穌一樣要這個人放棄自己的自由,並且說明,基督徒只有一種自由,就是傳講上帝國度的自由,沒有別的了。

第三個門徒似乎被耶穌尖銳的語氣嚇到了,他先強調自己願意跟隨耶穌,但是要先回去辭別家裡的人。再一次,耶穌直指這人的心態是「手扶著犁向後看」,意思就是,這人雖想跟隨耶穌,但也想要為自己留條後路,以免跟隨耶穌失敗時一無所有。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包含雅各與約翰在內,耶穌四次否定了門徒所以為的自由,因為他們的自由就是屬肉體情慾的自由,是誤解了相信耶穌而得到的自由。

這一點,可以從完全一樣的結局看出,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人,不配進上帝的國。」保羅說:「做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回到加拉太書,保羅先提到肉體的情慾所結出的果子;接著,他開始提到順服聖靈所結出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並且強調「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是的,這就是耶穌所賜給我們的真自由,這些聖靈結出的果子之所以沒有律法禁止,是因為他們原本就完全符合律法設立的精神與意義,而不是因為順服聖靈的人地位比他人還要高,所以不用遵守律法。

比起因著情慾而高舉的自由,保羅提醒我們順服聖靈的引導才有真正的自由。倘若我們一天到晚強調我可以、我能夠、我想要、我願意,這些以自我為出發點的自由,那麼,我們仍然是屬肉體的,越多強調這些自由,我們就離耶穌要給我們的真正自由越來越遠。

相反的,不是我的自由,而是讓聖靈自由運行在我們裡面,祂會引導我們,會光照我們,會讓我們知道自己的行為是正確的,或者需要調整或改進。當我們順服在我們裡面聖靈的聲音時,很自然就會結出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這樣看來,我們從今天的經文中得到的結論是,若一個人不斷強調、高舉自己的自由,那麼這個人將失去耶穌賜下的真自由。套一句路德的說法,這些人是「精通於濫用他們的自由。」你以為自己是舉著自由的大旗,但其實是濫用。

耶穌曾說過一句話:「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他必救自己的生命。」若把我們今天從路加福音與加拉太書聽到的信息帶入,這句話可以改寫為:「凡要強調自己自由的,必喪失自由;凡為基督放棄自由的,他必得著基督所賜的自由。」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一個擁有真正自由的人,並不會一直強調自己擁有自由:我可以自由選擇教會、我可以自由服事、我可以自由去聚會、我可以自由在教會說我想說的話,做我想做的事。反之,擁有真自由的人,會如同保羅所說,被聖靈引導,結出聖靈的果子,而得到沒有律法禁止的自由。

最後,讓我們回到路加福音,有一個細節值得我們仔細思考。一開始我們說到,雅各與約翰濫用他們的自由,以為只要有人拒絕他們的老師,他們就可以吩咐火從天而降施行懲罰,當時,耶穌責備他們。但耶穌自己呢?祂又是如何使用祂的自由面對這些拒絕祂的人呢?

從路加福音9章耶穌登山變像下山後,路加就不斷強調,耶穌只剩下一個重要的使命與任務,就是前往耶路撒冷。即便在路上遇到了這小插曲,但耶穌仍然往耶路撒冷前進;即便門徒可能不再繼續跟隨祂,但祂還是往十字架的方向走去。

是的,這就是耶穌使用祂自由的方式,祂選擇犧牲自己,而不是讓別人犧牲;祂選擇上帝的旨意成就,而不是讓自己舒服。祂的自由,事用來服事我們這群完全不懂得自由,也從來沒有享受過真自由的人。

祂要我們明白,當我們活在律法、罪惡、死亡與邪惡權勢,完全無法脫離的時候,祂的救贖恩典使我們脫離綑綁,使我們能夠進入被聖靈引導的自由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