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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牧者心語】欠律法的債

親愛的家人們平安

507年前的今天,路德在威登堡城堡教堂門口提出《九十五條論綱》,開啟了德意志地區以至整個歐陸社會的改革運動,上週我也以「自由」為題,點出路德非常在意人們受到來自魔鬼、世界與我們肉體(私慾)的捆綁,並期待基督徒能將目光焦點轉向耶穌基督的救贖。

今天的分享將以「律法」為題,繼續聊聊改革運動的精神。「欠律法的債」這個主題出自使徒保羅的手筆:「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加5:2~3)

首先,我們要明白保羅的意思並不是鼓吹人遵守全部的律法,而是用反諷的語氣勸誡加拉太信徒,即便受割禮也無法因此為義,反而因此成為欠下債務的律法奴僕。按路德所言就是:「人越是滿足律法,就越違反律法;越試圖用自己的義使良心得安慰,就越心神不寧。」

遺憾的是,許多基督徒並不認同這個似非而是的論點,反倒一昧地認定,既然律法是上帝的心意,努力遵行就是我們身為祂兒女的首要任務,這不但走上中世紀教會「盡已所能」教導的老路,也落入伯拉糾主義那忽視上帝恩典的網羅之中。

其次,既然已經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而藉信稱義,聖經清楚讓我們知道自己不活在律法之下(加5:18),而是活在上帝的恩典之中。但我們這蒙恩得救之人卻活得彷彿是在律法之下,不但自己受律法的轄制,以為規定和行為能夠幫助我們更多體會恩典,也常不經意或有意地強求他人按照律法而行,想方設法複製自己的宗教行為在他人身上。

追根究底,我們想要把得救的方法與確據牢牢掌握在手中,當中不容有一絲一毫的失誤,如此方能安慰自己那被苦難與罪惡傷得千瘡百孔的良心。但耶穌基督帶來的福音完全不在我們的掌控之中,也不屬於我們,更不是從我們而出,一切都是祂在十字架上的成就。

這樣看來,「人在得救之事上沒有功勞」的說法實數委婉,因為人還誤以為自己有「苦勞」。更直接的說法是,人能脫離罪惡與死亡的種種桎梏,與人一點關係都沒有,只單單與我們的救主耶穌有關;起初這樣,現在這樣,以後也這樣。

路德在五百多年前,以「因信稱義」的重錘敲醒了眾人那顆傾向律法的石心,如今教會仍然需要這聲音的提醒,好讓我們不再繼續當律法的債務人,因為基督已經付了一切的罪債。
士煒
於2024年改革紀念日